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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3
我对责任的担当
 
  2019年3月13日,本公司受法院委托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香楠路某弄某号房产。
  受委托的当天,我就及时与负责该标的物的法官取得联系。次日,我从网拍办法官手中取得了该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并去该标的物现场勘查拍摄,再去物业了解欠费情况。其实,该标的物在一年前就委托过本公司拍卖,由于种种原因,经历了一段故事。
  一年前,该标的物的承办法官是一位新上任的法官,由于他对拍卖规则不熟悉,在第一次拍卖时,没有将该标的物的起拍价在评估价基础上打折,又加上当时的房产处于低谷,因此就流拍了。流拍之后,又恰逢该法官调离岗位,所以这个标的物被搁浅了,于是,我就隔三差五的去法院找网拍办,经网拍办的大力支持,在2018年5月份,将该标的物交予了其他法官承办。其间,该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已经过期,这就需要法院再与评估公司沟通重新评估,否则就无法拍卖。不巧的是此时承办法官一直在外地出差,无法与评估公司取得联系。于是,我们公司领导让我主动请缨,一次次打电话给评估公司,再一次次向法官汇报,穿梭在法院和评估公司之间,最终在评估公司领导的帮助下,于2018年底评估完毕。由于评估公司采用了快递方式将评估报告递送给法院的承办法官,再加上正值2019年春节长假,以至于承办法官说没有收到过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于是,我立即又与评估公司领导打了电话咨询,咨询结果是评估公司已经于某月某号寄出到法院,由收发室签收。但是承办法官说的确没有收到,我再与评估公司打电话联系,要求重新再补办一张评估报告,但评估公司说必须要承办法官亲自打电话。鉴于法官公务缠身,没有时间联系,最终由我直接去了评估公司,与评估公司领导面对面地商量。我对工作的担当精神感动了评估公司领导,于是,我于当天就拿到了补办的评估报告,并如急似焚地赶到法院,网拍办见我如此认真负责也受感动了,他们立即将补办的评估报告上传到高院。
  由于我在操作过程中环环相扣、一丝不苟,所以没有耽误高院在今年3月13日对该标的物重新委托予我们公司的拍卖节点。2019年3月22日,在承办法官的同意下,本公司终于在《上海法治报》上刊登了拍卖公告,拍卖会时间定于2019年5月10至2019年5月13日。同时,本公司又通过公司网络、微信、电话、优质客户群等平台发布招商信息。拍卖评估价是人民币1652.70万元,由于该标的物承办法官要求税费各自承担,所以将起拍价在评估价基础上打了七折,即人民币1157万元。在拍卖会前有6个竞买人支付了拍卖保证金,经过激烈竞拍,出价了49次,最后以人民币1397万元成交了该拍卖标的物。
  通过本公司对该标的物拍卖经历的故事,再次充分体现了拍卖辅助机构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同时也彰显了本公司对司法拍卖的重视、责任和效率。我也再次体会到:任何人只要有对责任的担当,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夏海珍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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