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1日,本公司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黄金城道555弄2号502室房产标的物。
当天,经办人就与承办法官联系,第二天从承办法官手中取得了该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并去该标的物现场勘查拍摄,并到当地房屋中介处了解周边房价情况。在承办法官的同意下,于是在2016年9月28日《上海法治报》上刊登了第一次拍卖公告,该标的物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举行第一次拍卖会。同时,本公司又通过公司网络、微信、电话、优质客户群等平台发布招商信息。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是人民币1519.80万元。该标的物有两位意向竞买人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了拍卖保证金。最后以人民币1519.80万元成交了该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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