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得到法院和债权人的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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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9日上午,宝山法院承办法官袁爱忠打电话给业务员严杰,转告湖北十堰市中级法院和债权人已写了感谢信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我们公司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3年7月3日,本公司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价值人民币2000多万元一地块。
7月15日至7月17日业务员严杰等人冒着自有气象记录以来未有的酷暑坐火车到湖北省十堰市实地勘察、摄影、摄像,并张贴了该标的物《拍卖公告》。在摄影、摄像和张贴《拍卖公告》时受到了债务人的百般阻扰,业务员严杰和当地法官一起对阻扰者进行了耐心的劝说,终于可进入招商阶段。本公司随即以报刊、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布拍卖信息,很快招商到三家意向竞买人,拟定2013年8月2日举行拍卖会。但7月30日,业务员严杰接到宝山法院电话,被告知债务人已将拖欠的本金与利息全部清偿,该标的物已被撤拍。
该标的物虽然最终撤拍,我们没有得到分毫的拍卖佣金,但我们无怨无悔,因为我们为宝山法院快速、高效结案扫除了障碍。本公司始终将拍卖工作的社会效益置高于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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